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相关文章
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交流研讨会在集团驻地山东潍坊召开
[潍坊日报 讯]戮力打造职教“航母”
[潍坊日报]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召开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
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召开
[潍坊日报]与经济社会发展脉搏一起跳动——广西职教集团化办学见闻
山东省畜牧职教集团常务理事会议在山东牧院召开
企业信息调查表
高职院校信息调查表
中职学校信息调查表
其他组织信息调查表
通知公告

关于填写理事单位相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 山东牧院合作办学理事会    点击数:2143    更新时间:2014-10-29

 

各理事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th.chinazy.org),将于2014年下半年启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团化办学统计和服务工作。为此,敬请各理事单位及时如实填报贵单位2013年度相关信息(见附件理事单位信息调查表)。
单位信息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单位名称应填写贵单位注册全称,并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对应。
  2. 企业情况调查表的行业编号及类别请按照“编号+行业名称”填写。
  3. 中高职院校的学校级别请填写“国家示范(骨干)校、省市示范(骨干)校或其他”。
  4. 其他单位情况的单位类型请选择“本科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或其它组织”填写。
  5. 校企合作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是指由校企合作进行技术革新、科技推广、管理效率提高等,而使能耗减少、生产率提高、成本降低等直接带来的经济利益。
  6. 因所报数据将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平台上公开,为保证贵单位的社会诚信度,请如实填写贵单位所报相关信息。
  7. 请贵单位及时将所有信息调查表和参会报名回执表一并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您的联系人,以免因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上无法填写贵单位信息数据而影响理事成员资质。
  8. 请贵单位及时将签字盖章的《山东省畜牧职教集团登记表》一式两份邮寄至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您的联系人,或将签字盖章的登记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您的联系人。

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 

2014年10月29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最新动态

    集团2016年会在泰安召

    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

    集团常务副理事长张绍

    【中国教育报】看“现

    版权所有©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
    鲁ICP备05019624号-5